【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整理報導】針對外界關注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議題,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政府始終秉持「科學證據、嚴格檢疫、確保食安」三大原則,相關檢驗標準並未放寬,且絕不允許發芽、腐爛或發霉的馬鈴薯流入國內市場。
李慧芝指出,目前由農業部與衛生福利部共同建立雙重把關機制,從輸出源頭到邊境檢驗全面控管。美方在出口前須確認馬鈴薯未發芽、無病蟲害且不附帶土壤,若不符規定即不得輸台;產品抵台後,仍須經雙部會邊境查驗與檢驗,確保安全無虞。
政府強調美國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驗標準未放寬。(照片/記者 陳雅琪 翻攝)
在食安標準方面,食品藥物管理署強調,相關檢驗規範與標準皆維持不變,尤其針對總配醣生物鹼(包含龍葵鹼)的檢出標準未有任何調整。一旦檢驗結果超標,或發現嚴重發霉、腐敗情形,將立即整批退運或銷毀,確保不合格產品不進入市場。
農業部進一步說明,若在邊境查驗時發現疑似發芽情形,將要求業者提出改善措施,包括整櫃退運、銷毀,或在防檢署監督下進行逐批逐顆篩選。所有發芽、發霉或腐爛的馬鈴薯將直接棄置銷毀,不得進入加工程序,相關挑選過程仍屬檢疫程序的一環。
此外,經剔除不良品後的馬鈴薯,仍須由衛生單位進行抽樣檢驗,如檢測結果未符標準,仍將整批銷毀。李慧芝強調,政府在確保食安前提下推動國際貿易,透過源頭管理與邊境檢疫雙重機制,確保所有輸入農產品符合安全規範,維護國人健康。
針對外界提及的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行政院說明,相關檢疫條件係由農業部依據科學證據與國際規範訂定,並經長期台美技術協商完成,並非由協定直接規範具體檢疫細節,兼顧貿易便利與風險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