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時,總是腦袋一片空白嗎?許多駕駛人在發生事故時,會驚慌、不知所措是很正常的,桃園市警察局就提醒民眾面對事故時的5件事情,並整理成5字口訣 「放、撥、拍、移、等」,一同掌握事故後的安全守則。

警方說明,遇到單純車碰車、無人受傷事故,記得核心守則是「人沒事、車能動、快拍照、速移車」,並根據口訣「放、撥、拍、移、等」。放,在事故上游處放置故障標誌或其他明顯警告設施,提醒後方車輛能夠注意;撥,撥打110、119進行報警,必要時通報救護、消防單位協助,國道上請撥1968;拍,無人受傷且車子尚能行駛者,可拿起手機拍下全景,事故碰撞處及車損,為了有助定位,也應將地上標線等固定參照物拍進去;移,無人受傷,拍照完畢後,儘速移往不妨礙交通秩序之處所,迅速恢復順暢及確保自身安全;等,人員移動往路旁、路外,耐心等待員警抵達,千萬別站在路中間。
當事故類型為有人員受傷的事故類型,在定位方式上,除了依照口訣步驟「拍」進行拍照之外,應使用粉筆等可標繪工具,於現場進行定位,標繪車輛的四個車角或輪胎位置,如是機慢車應標繪機車輪胎半圓及手把,行人則請圈繪行人倒地的輪廓位置。
桃園交警大隊觀察到用路人有時不會隨車攜帶粉筆,製作了實用小物「隨車標繪筆」,也在包裝上標上了標繪方式,透過各個宣導場合分發給民眾,也再次提醒大家,事故發生時應該依照口訣加強現場警示、通報、定位、移置措施,二次事故現場往往都是最脆弱的,最後祝大家行車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抵達。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發生車禍怎麼辦?警教5字口訣 保障權益與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