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時報/記者張淑慧 報導】針對民眾(4/7)日於爆料公社反映國道施工區工安意識低落、車輛駛出未妥善封路一事,網友質疑施工車輛駛出缺口卻無完善交管、甚至遭嗆「為什麼不躲」等情事。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五公路警察大隊針對3月31日深夜於國道3號北向416.9公里處發生的交通事故,提出說明。
根據警初步調查,該起事故發生於3月31日21時56分。年約57歲的蘇姓男子駕駛營業半聯結車,行經上述路段外側車道時,疑似因變換車道不當,不慎撞擊行駛於內側車道由29歲侯姓男子所駕駛的自小客車。撞擊力道猛烈,導致現場車輛受損,兩名駕駛皆受輕傷,其中侯男隨即被送往醫院觀察診治,事故於當晚22時33分排除並恢復通車,全案由竹田分隊依規定處理。經現場酒測,雙方駕駛均無飲酒反應。
第五公路警察大隊重申,國道行車環境複雜,用路人行駛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若需超越前車或變換車道,應確實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並嚴格保持安全距離與間隔,方可執行動作,以避免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危險。至於民眾反映的施工現場交管疑義,相關單位將進一步釐清是否有違反施工規範之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