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新北 報導】新北市一名29歲女子小美(化名),去年11月底與友人於KTV徹夜狂歡,清晨帶著濃厚酒意搭乘多元計程車返回南港住處。不料,小美上車後竟對運將阿偉(化名)展開一連串言語與肢體騷擾,不僅露骨挑逗表示「我可以陪你睡覺」,更不顧對方正在駕駛車輛,多次伸手侵犯其下體。士林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依強制猥褻罪嫌將小美提起公訴。
起訴書內容詳述,小美當時在車內言詞極度大膽,讓專注駕駛的阿偉感到深受冒犯。隨後小美行為愈發失控,先是隔著長褲對阿偉下體進行撫摸,遭阿偉當場撥開制止後仍不罷休;她更趁著阿偉必須注意前方路況、無暇分心之際,竟直接將手伸進阿偉內褲中持續侵犯。
面臨突如其來的性騷擾,阿偉為了維護行車安全並保障生計,只能忍辱駕駛直到抵達目的地,待小美下車後才立即前往派出所報案求助。
案件偵訊期間,小美雖坦承有肢體接觸,卻避重就輕辯稱僅是「酒後開玩笑」,甚至聲稱「不記得司機有反抗」,反指是司機自己解開皮帶。然而,檢察官調閱車內監視器畫面發現,阿偉在過程中曾多次明確出手撥阻並表達拒絕,與小美供詞明顯不符,其辯詞不予採信。
檢方進一步調查更發現,小美並非初犯,過去曾有精油館員工指控遭其不當觸碰。檢方審酌,小美對他人身體自主權缺乏基本尊重,且利用運將開車時無法分心抵抗的弱點進行猥褻,行為惡劣。士林地檢署認定其行為已明確違反《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正式將其提起公訴。(照片/AI示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