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立法委員葛如鈞今(16)日於實驗教育公聽會中指出,實驗教育已成為越來越多家庭實際選擇的教育型態,但現行政府補助規模明顯不足,恐使教育選擇權逐漸淪為少數家庭才負擔得起的選項。他呼籲教育部應依《國民教育法》修法意旨,全面檢討實驗教育補助制度,並同步強化品質治理,避免實驗教育走向補習班化。

葛如鈞表示,教育平權的真正意義,在於讓每一個孩子都不因家庭社經條件不同,而失去選擇適性教育方式的機會。既然實驗教育已被國家承認為合法且正當的教育選項,政府就不應只停留在理念支持,更應提供實質制度與資源保障。
葛如鈞指出,民國112年《國民教育法》修法時已明定,主管機關應訂定相關補助規定,以協助實驗教育發展,立法意旨相當明確。然而,根據教育部書面報告,114學年度全國實驗教育學生人數已達2萬7,960人,顯示實驗教育需求持續成長;但同年度教育部編列補助僅3,641萬元,換算下來,每位學生一年平均約1,300元,平均一天不到4元。
葛如鈞質疑,面對近3萬名實驗教育學生,教育部以如此象徵性的預算回應法律要求,如何真正協助實驗教育發展?這樣的資源投入,不僅難以落實教育平權,也讓外界質疑是否只是形式上回應法規,卻未真正承擔國家應有責任。
葛如鈞強調,這不只是政策態度問題,更涉及憲法保障的平等受教權與兒少受教權。《憲法》第159條明定「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兒童權利公約》第28條也指出,國家應在機會平等基礎上逐步落實兒童受教權,並對有需要者提供適當財務協助。
不過,葛如鈞也指出,目前教育部對實驗教育的補助,仍多集中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等特定對象,未能全面回應實驗教育家庭普遍面臨的教育負擔,與教育平權精神仍有落差。
除了補助不足,葛如鈞也提醒,實驗教育逐步成長,政府不能只看到「數量增加」,更要正視「品質治理」。近年部分新設實驗學校打著「雙語教育」或「國際教育」旗號招生,卻遭外界質疑本質更接近補習教育延伸,過度聚焦技能訓練,忽略孩子人格、認知、社會性與公民素養的完整發展。
葛如鈞表示,若主管機關缺乏監督與把關,任由「掛實驗教育之名、行補習教育之實」的情況擴大,受損的不只是教育品質,更是社會對整體制度的信任。
對此,葛如鈞提出三點訴求:第一,教育部應儘速依《國民教育法》立法意旨,全面檢討並提出更具實質意義的實驗教育補助制度;第二,應從平等受教權與教育選擇權出發,建立更公平、合理、可近的支持體系;第三,應啟動「實驗教育三法」施行成效總體檢,並強化品質監督,防止實驗教育逐步補習班化。
葛如鈞表示,實驗教育不是教育體制的例外,而是檢驗教育改革與教育平權是否真正落實的重要指標。國家不該讓孩子的教育選擇權取決於家長的經濟能力,而應對所有合法、正當、符合教育本質的學習道路,給予平等尊重與實質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