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 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台南地方檢察署接獲檢舉,有詐團持偽造之地檢署公函行騙,不僅文書內容全屬虛構,連地檢署關防及檢察官職章等亦為偽刻,更離譜的是,文書中竟出現「三長會審」等不合現行司法制度之用語,疑似仿效古代「三司會審」而來,荒謬可議。台南地檢與台南市刑大隨即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經數月跟監蒐證,鎖定陳姓主嫌等人身分,並於今(115)年4月中將犯嫌5人全數查緝到案,全案依偽造公文書、詐欺等罪嫌移送偵辦。

警方指出,陳嫌不僅偽刻地檢署關防,亦持有地方法院、銀行等機關印文,甚至連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及銀行行員職章亦一應俱全,形同自導自演「一條龍」式作業。陳姓主嫌作案手法係於網路上謊稱土地買賣,並以須繳納地檢署提存金方能完成過戶為由,誘使被害人匯款。為取信被害人,陳嫌每日前往地檢署拍攝照片假裝辦案,誘騙民眾須繳納提存金之假象;為博取被害人信任又與共犯分別假扮法官、檢察官及銀行行員等角色,出具偽造之司法及銀行等機關公文,詐騙所得金額高達新台幣6千餘萬元。

警方於2025年12月中旬先行查獲陳姓主嫌(46歲、台南人,具常業詐欺及公共危險等前科,目前經法院裁定羈押中),並陸續查獲共犯陳嫌(70歲)、曾嫌(76歲)、林嫌(52歲),於2026年4月中旬再查獲詹嫌(36歲)。全案於5月4日依偽造、變造公文書、偽造或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詐欺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方檢察署偵辦。除陳嫌續予羈押外,其餘共犯均無保請回。

臺南市刑大大隊長李宏倫呼籲,對於任何假借公務機關名義要求匯款或繳納費用之情形,務必提高警覺,切勿輕信來路不明之公文或指示;如有疑問,應主動向相關機關查證或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以避免受騙上當,保障自身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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