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 記者陳維鈞/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公開柯文哲案391頁判決書,詳述其因收賄、侵占及背信罪遭重判17年之主因。合議庭指出,柯文哲身為曾角逐大位的政治領袖,具備高度社會影響力,理應深知民主法治的重要性,卻在涉案後未能展現應有的法治素養,其偏差行為嚴重衝擊公眾對清廉政治的期待。
判決書強調,司法是社會爭議「一槌定音」的最後防線,任何紛爭經法律裁決後即應落幕,以確保民主根基穩固。合議庭嚴正聲明,司法的順利運作是防範私力救濟與政治動盪的關鍵;若此制度崩壞,民主法治將蕩然無存。因此,司法權的權威性與功能性不容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削弱。
依據憲法第80條,法官須超越黨派、依法律獨立審判。判決書重申,審判獨立是司法體系的靈魂,不論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對過程、結論是否有情緒不滿,均應在法庭內進行法律與事實的攻防,而非採取訴訟以外的手段,試圖動搖法官依確信作出判斷的空間。
法院於判決書末段特別點出,本案審理期間,有人意圖以逸脫法律範疇的方法施加不當壓力,干擾法院獨立審判。此舉不僅破壞司法公正,更損害國家憲政秩序。法院透過公開全文,旨在向社會宣示:任何意圖使法院屈服於政治壓力的行徑,都將受法治社會的嚴厲檢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