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苗栗報導】苗栗縣三灣鄉今年5月25日晚間發生毒駕致死案件!32歲林姓男子施用毒品後,騎機車撞擊步行的82歲李姓老翁,致李姓老翁傷重不治。苗栗地檢署檢官陳信甫偵查終結,以被告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3項前段之曾犯同法第185條之3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於10年內再犯同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之罪因而致人於死罪嫌提起公訴,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苗栗一名男子騎機車毒駕撞擊82歲老翁致死,苗栗地檢署起訴該男子並表示最重可無期徒刑。翻攝畫面
苗栗縣頭份分局三灣分駐所5月25日接獲報案,於三灣鄉苗124乙線3公里處往南庄方向發生交通事故。經警方到場了解,林男機車沿苗124乙線行駛時,疑未注意前方路況,自後方撞擊步行李姓老翁,造成李男重傷昏迷,至6月3日凌晨不治死亡。頭份分局員警獲報到場即以現行犯逮捕林姓男子,經檢測林男酒測值為0,另實施唾液快篩檢測呈現毒品陽性反應,當場依涉嫌公共危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台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毒駕撞死老翁的林姓男子當場遭警方逮捕。翻攝畫面
頭份分局分局長郭譯隆表示,毒品不僅危害身心,更可能造成駕駛判斷力與反應能力下降,嚴重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毒駕與危險駕車行為,維護民眾交通安全,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苗栗地檢署則表示,持續遵循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指示強力執法方針,結合警察機關全力查緝毒駕,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本署對於漠視公共安全之毒駕行為,從嚴追訴,絕不寬貸,以彰顯對毒駕犯罪零容忍決心,守護全體國人生命身體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