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新北報導】藝人黃子佼涉及新北市三重區交通事故肇逃案件,22日於新北地方法院再度開庭審理。庭訊中,黃子佼否認肇事逃逸指控,強調當時並未察覺右側有機車,也未發生碰撞或聽見任何撞擊聲,案件焦點集中在是否有實際碰撞及駕駛是否偏移車道,黃子佼也首度在公開庭上提及自身已離婚現況,並表示目前無業、沒有收入,需同時扶養未成年子女及父母。
本案源於去年8月24日上午,黃子佼駕駛賓士休旅車行經三重區五谷王南街與五谷王南街46巷口時,為禮讓自巷口駛出的機車騎士而減速停車,過程中右側林姓女騎士疑似摔車倒地受傷,事後指控黃未停留處理即離開現場,檢方因此依肇事逃逸罪嫌起訴。
新北地院今日開庭時,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及路口監視器畫面,釐清事發過程。黃子佼在庭上表示,當時是注意左前方車輛動向,為禮讓機車才減速停下,並未向右偏移,也未感覺有任何碰撞,更未聽到異常聲響。
其委任律師亦主張,從行車紀錄器畫面可見,黃子佼行駛路線屬正常U型車道,並無偏移至右側壓迫機車空間,且被害林姓女騎士在警詢及偵查時曾表示「沒有印象有碰撞」,認為本案應屬驚嚇導致自摔,而非實際碰撞事故。
律師進一步指出,林姓騎士可能試圖穿越車縫,但因黃子佼煞停禮讓前方機車,導致其受驚失衡倒地,並非遭車輛碰撞所致,因而聲請調閱車輛維修紀錄及鑑定報告,以確認是否存在車體接觸或漆面互染情況。
檢方則持不同看法,認為從車輛動態判讀,黃子佼在事故過程中應可預見右側人車狀況,卻未依規定停留處理即離開現場,仍有肇事逃逸疑慮,並聲請傳喚林姓女騎士及機車駕駛到庭說明。
庭訊最後,法官詢問黃子佼目前生活狀況時,黃回應目前無業、無固定收入,已離婚並需扶養子女及父母,相關說法也引發旁聽關注。
另一方面,黃子佼另涉購買與持有兒少性影像案件,先前已由法院審理並宣判緩刑確定,該案涉及多名被害人與和解賠償紀錄,但本次三重交通事故屬獨立案件,仍由法院持續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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