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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場慘死!嘉義東石機車追撞違停小貨車 車頭插進車底18歲女騎士喪命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嘉義報導】嘉義縣東石鄉昨(21)日晚間發生死亡車禍!朴子警分局於晚間6時許獲報,東石鄉168縣道7.9K處發生交通事故,經警方到場處理係18歲林姓女子騎機車行駛168縣道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追撞停放於機車道上的小貨車,林女傷勢嚴重,經救護人員到場確認已無生命跡象。本案肇事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嘉義東石機車追撞違停路旁小貨車女騎士當場死亡。翻攝畫面積 朴子分局分局長莊于瑩呼籲駕駛人行車時務必注意車前狀況,依道路速限行駛,夜間行車更應提高警覺;另車輛停放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違規占用車道,以免影響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朴子分局將持續加強事故路段交通安全宣導及交通執法勤務,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嘉義東石機車追撞違停小貨車 車頭插進車底18歲女騎士慘死。翻攝畫面東石標籤: 合作媒體賴傳媒

台中消防特搜大隊門口爆衝突! 醉客對白牌車駕駛吐口水勒脖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中報導】今(22)日凌晨3時14分許,台中市警二分局接獲民眾報案,台中市錦南街消防局特搜大隊門口有兩名男子打架,立即派遣優勢警力到場查處。經了解,26歲王姓男子酒後搭乘32歲傅姓男子駕駛之白牌出租車輛,王男於車內對傅男吐口水及自勒住其脖子,雙方因此發生爭執,傅男遂將車輛停靠路邊,請王男下車,雙方進而發生肢體衝突。 台中酒醉乘客與白牌車駕駛發生肢體衝突。翻攝畫面警方經調查確認雙方確有肢體衝突情事,經告知相關法律權益後,雙方均表示不提出傷害告訴,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加暴行於人者、互相鬥毆者」相關規定依法裁罰。另經查,傅男所駕駛之白牌出租車輛係非法營業車輛,後續將依《公路法》相關規定移請監理機關依法裁罰,至於車內清潔費及車資部分,雙方以2000元達成和解。 台中酒醉乘客(左)與白牌車駕駛(右)發生肢體衝突。翻攝畫面第二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應保持理性,遇有糾紛應冷靜溝通,切勿因情緒失控而發生肢體衝突;搭車時也應選擇合法營業車輛,以保障自身權益及乘車安全,如遇衝突或有安全疑慮,請立即撥打110報案。警方將持續積極處置各類突發事件,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維護公共秩序及民眾安全。  醉客倒在路邊。翻攝畫面標籤: 合作媒體賴傳媒

嘉義輕軌等21年還要再等10年?張啓楷爆行政院協商「王美惠只講5句話」

30年前已預留輕軌用地 曾漢洲籲優先推動第一期藍線曾任嘉義縣建設局長的前內政部參事曾漢洲表示,早在1995年,嘉義縣市政府規劃高鐵聯外道路時,就已於50公尺寬的高鐵聯外大道中預留11公尺高架輕軌用地,顯示嘉義輕軌並非臨時提出的建設構想,而是歷經數十年規劃的重要交通工程。曾漢洲認為,中央應先處理原有藍線建設,再逐步推動後續延伸路網,不應以未來路線擴充模糊第一期工程的優先順序。嘉義縣議員候選人萬家甫也表示,嘉義輕軌不只是嘉義市的交通需求,更涉及嘉義縣市共同發展,交通平權不分政黨,中央應以整體區域發展及民眾需求為優先。陳清龍借鏡台中BRT經驗 籲嘉義勿重蹈覆轍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則以台中BRT政策為例指出,台中過去曾積極推動BRT,後續因政策調整而停止原有營運模式,台中捷運藍線建設也歷經多年規劃及審查。陳清龍認為,嘉義不應將BRT增班視為輕軌替代方案,應及早確立軌道運輸發展方向,避免建設期程反覆延宕。張啓楷偕陳清龍等與會人士共同要求行政院提出第一期藍線明確核定及施工時程,並釐清372億元工程經費的中央負擔方式,讓嘉義市民看見具體建設進度。張啓楷邀王美惠上《新聞面對面》 盼公開辯論市政議題記者會後,媒體詢問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對嘉義市選情可能造成的影響,張啓楷表示,歡迎沈伯洋前往嘉義替王美惠助選,但兩人也應公開回應地方民眾關切的政策議題。張啓楷並質疑,王美惠對嘉義市69億元中央補助爭議,以及65歲以上長者免繳健保費修法表決等議題,應向選民說明立場。張啓楷說,「直接上《新聞面對面》,我跟王美惠一起接受媒體共同提問,也是一場公開透明的市政辯論!」。

啦啦隊女神老闆豐原超商遭砍死! 兇嫌傷害致死罪判刑18年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中報導】曾簽下韓國「啦啦隊女神」河智媛的經紀公司負責人詹智能,去年8月在台中市豐原區一超商遭男子黃相元持西瓜刀砍死,黃男投案聲稱因前女友遭詹性騷擾才殺人,但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綜合比對相關證據後,認為被告所稱之犯罪動機不符合一般經驗法則,應屬卸責之詞,不足採信,今(21)日依傷害致死罪判黃男18年徒刑,可上訴。  曾簽下韓國啦啦隊女神的經紀人詹智能(左)去年在台中市豐原超商被砍死,兇嫌一審判刑18年。翻攝畫面 黃相元於114年8月4日清晨,自台北市萬華區駕駛自用小客車前往台中市豐原區南陽路一家超商附近等候,被害人詹智能於同日上午10時許駕車抵達本案超商並入內消費後,被告即前往超商門口守候。上午10時25分許,被害人步出超商時,黃男隨即上前推擠,並以辣椒水噴向被害人臉部。被害人趁隙返回超商內躲避,黃男仍持西瓜刀追入店內,朝詹男左手及左腳各砍2刀後,駕車離開現場。詹男因左手、左腳遭銳器砍傷,其中左後膕窩之傷勢造成左側膕動脈斷裂而大量失血,經送醫急救,仍於同日上午11時30分許宣告死亡。 砍死曾簽下韓國啦啦隊女神的經紀人詹智能的兇嫌黃相元,一審判刑18年。翻攝畫面 台中地院指出,被告雖符合自首要件,惟於自首前,已將其與他人聯絡之相關跡證滅除。國民法官法庭綜合審酌被告犯罪前後之整體行為,認為被告自首之過程應屬其預謀犯罪整體計畫之一環,難認定其已有真誠悔過之意,故裁量不依刑法第62條前段自首之規定減輕其刑。國民法官法庭綜合審酌被告犯案動機、犯罪地點係在人來人往之便利商店內,以及被告於眾目睽睽之下在結帳處行兇,致被害人當場血流如注、毫無還手招架餘地,足認被告犯罪手段殘暴,並造成被害人死亡之結果,其行為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且被告拒未說明其真實犯案動機,迄今家屬仍未能脫免恐懼不安之情,亦迄未賠償或取得被害人家屬原諒。再衡酌被告除累犯前科外,尚有其餘犯罪紀錄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18年。標籤: 合作媒體賴傳媒

農路拓寬涉圖利! 前台東縣長吳俊立遭聲押禁見500萬元交保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東報導】國民黨台東縣長參選人吳秀華胞兄、前縣長吳俊立,因台東縣政府知本農路拓寬工程涉圖利案遭台東地檢署列為被告,昨(20)日經檢方通知到案,認吳俊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依法當庭逮捕向台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東地院今(21)日裁定吳俊立5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至116年4月20日止,接受適當之科技設備監控並配戴電子腳環。 前台東縣長吳俊立涉圖利案被聲押禁見,法院裁定500萬交保。翻攝畫面 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蘇烱峯偵辦吳俊立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於10月20日指揮調查局台東縣調查站、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至被告及相關證人之住居所、服務處及辦公處所執行搜索,共計搜索11處,並通知被告及3名證人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犯罪嫌重大,該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被告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依法當庭逮捕被告,向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證人經訊問後,均予請回。台東地檢署指出,本署於5月12日剪報分案調查本案,經專案團隊調閱、研析相關卷證資料後,於7月16日起,陸續約詢、傳訊、拘提相關被告及證人,並依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扣押,先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許姓、蔡姓及邱姓同案被告獲准,而依既定偵查節奏,持續縝密蒐證,所有偵查作為皆嚴格依法而為,並無延宕之處。本案目前仍在偵查階段,本署將秉持勿枉勿縱之原則,持續查證相關事證,儘速釐清全案事實。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籲請社會各界給予純淨的辦案空間,切勿過度解讀或作無謂揣測,以保障被告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之權益,並避免影響後續偵查作為。台東地院指出,檢警已進行搜索並扣得相關物證、電磁紀錄、被告手機及文件,主要客觀證據已有相當程度保全,且被告業經檢察官訊問,相關證人及共同被告亦已接受調查且形成卷證。檢察官主張尚有部分證人待訊問,然未具體指出被告曾向何人勾串、指示隱匿證據等行為,尚難僅憑過往職務或人際關係認有具體、現實之勾串或滅證高度可能。被告有固定住居所及相當家庭、社會聯繫,卷內亦無被告前有逃亡、藏匿、規避到案或準備出境之具體事證,所涉罪名雖刑度重大,尚不足以單獨認定有逃亡之虞,另被告縱具有一定社會關係或影響力,仍應以具體事證判斷羈押原因,不宜逕推論必將運用該等關係妨礙偵查,依現有卷證,尚不足認以前開侵害較小之替代處分,無法確保後續偵查程序之進行。綜合卷內事證及前述理由,考量羈押必要性及比例原則,本院認以相當金額具保,並附加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定期向指定機關報到、禁止與本案共同被告及相關證人接觸、聯繫,暨接受科技設備監控等措施,已足以降低被告逃亡及妨害偵查之風險。檢察官聲請羈押,尚與羈押作為最後手段之要求未盡相符,應予駁回。 標籤: 合作媒體賴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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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修車費糾紛爆大亂鬥!2派人馬新竹街頭持械互毆 1男遭刺身亡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新竹市海埔路昨(27)日發生雙方人馬持械鬥毆事件,其中一名男子遭刺身亡。翻攝自threads網友在Threads發文指出,海埔路發生持械鬥毆事件。影片中可看到,當時有多名男子在路邊聚集、叫囂,一名男子從屋內衝出後發生鬥毆,並伴隨追逐與肢體拉扯,現場氣氛緊張火爆,過程全被附近民眾拍下。據了解,衝突原因為車輛維修費用的債務糾紛,共16人爆發肢體衝突,持刀男子涉傷害致死遭檢方聲押。  在 Threads 查看 標籤: 合作媒體賴傳媒

國姓露營區女子浴室內洗澡遭偷拍! 警方偵辦中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南投報導】南投縣國姓鄉某露營區傳出偷拍案件!民眾在Threads發文,10/25~10/26三個女生開開心心去南投國姓鄉某露營區,沒想到洗澡洗到一半,突然被好心人敲門告知我們被偷拍了!當下抬頭一看,才發現浴室上方竟然是鏤空設計!當下根本顧不上有沒有洗完,趕快穿上衣服出來報警。雖然有人拍到偷拍者的背影和相關行為,但無奈沒有拍到正面。浴室牆面大約2.5公尺高,真的很難不懷疑,是否有人協助才有辦法做到這件事,但實際情況還需要進一步釐清。警方到場後查看了嫌疑人的iPhone 手機相簿及最近刪除,卻沒有找到相關資料,最後只能先做完筆錄。 國姓鄉某露營區浴室內發生女子遭偷拍案件。翻攝畫面 PO文者表示,「最讓人無法接受的是,明明是開開心心出來玩,卻要帶著害怕和不安度過這一晚!我們只是想好好洗個澡,到底做錯了什麼?不管男生女生,出遊真的都要注意自身安全!選露營區也一定要慎選,浴室的隱私設計真的非常重要!希望這篇文可以被更多人看到,也希望有相關資訊的人能幫忙提供線索。偷拍真的很噁心!別人的隱私清白不是讓你隨意侮辱拿來試膽以及滿足私慾的工具! 國姓鄉某露營區浴室內發生女子遭偷拍案件。翻攝畫面埔里分局表示,10月25日23時許獲報,當晚22時許在國姓鄉北港村露營區內,發生不明男子於由男廁持手機往女廁偷拍之事件,立即派員前往查處,訪查業者表示該營區內監視器均未使用,遂以報案人所拍攝行為人照片先行排查在場可疑人員,檢查其手機相簿等等,初步未發現偷拍行為人或相關影像資料,請被害人至所完成案件受理程序後,後續依刑法妨害秘密罪等相關罪嫌積極調查偵辦。 埔里分局表示,偷拍他人沐浴嚴重侵害個人隱私,行為人可能涉犯妨害秘密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如相片、影片內有性行為、或有性器或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身體隱私部位,將另構成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若偷拍對象為未滿18歲的兒童或少年,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刑責將大幅加重。若發現偷拍事件,或性影像被他人拍攝,當下,請保持鎮定,記住對方特徵,大聲嚇阻並向場所管理人員求援,要求調閱及保留監視器畫面!人身安全有緊急危害時,請立即撥打報案專線110或尋求鄰近之警察機關協助。當他人持有您的性影像時,不要聽從指示見面、交付金錢或攝錄更多性影像傳送,以免產生更大的傷害。標籤: 合作媒體賴傳媒

老師拍AV被發現!學校開會「當場驗片」遭停職1個月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 王傳文/綜合報導】日本佐賀縣爆出教師拍攝成人影片爭議!一名40多歲男教師2023年因好奇,答應出演一次同人成人影片,作品後來被上架至付費成人網站,直到今年8月遭人檢舉,身分才曝光。事件曝光後,校方與佐賀縣教育委員會甚至實際觀看影片,以確認男主角是否為該名教師。佐賀縣教委22日宣布,依違反《地方公務員法》中有損信用行為的規定,對他祭出停職1個月處分。日本佐賀縣一名老師拍AV被發現。(圖/翻攝佐賀縣教育委員會)根據日媒報導,這名男教師任職於佐賀縣立學校,2023年7月透過社群平台認識一名成人網站經營者,對方邀請他出演性愛影片。男教師當時明知影片將公開於網路,仍答應參與,並於同年8月前往其他縣市的住宿設施完成拍攝。影片自2023年10月起在會員制成人網站提供付費觀看,直到2026年8月,有人向他任職的學校提出檢舉,整起事件才曝光。為確認影片中的演出者是否就是該名教師,校方與佐賀縣教育委員會還特別召開會議,實際觀看影片進行身分確認。經調查後,男教師坦承曾參與拍攝,並表示自己只出演過一次,沒有收取任何片酬、交通費或其他報酬。在男教師提出要求後,成人網站於今年9月2日將相關影片下架。面對調查,男教師表示,當初只是出於好奇才答應拍攝,如今對自己的決定感到相當後悔。他也為自身行為可能損害外界對教育工作者的信任致歉,坦言:「身為從事教育這項崇高職業的人,我卻做出欠缺倫理觀念的行為。」佐賀縣教育委員會22日正式宣布懲處結果,認定男教師的行為涉及違反《地方公務員法》中有損信用行為的規定,因此決定對他處以停職1個月的懲戒處分。對此,AV達人一劍浣春秋發文分析,這起事件之所以最後僅處以停職1個月,關鍵之一在於男教師並未收取報酬,因此難以直接以非法兼差作為懲處依據。對校方而言,教師拍攝成人影片顯然是非常不恰當的行為,但由於當事人沒有收取片酬,相關行為在是否涉及兼職規範方面,便存在不同的認定問題。除了懲處結果,一劍浣春秋也對男教師沒有打算辭職感到好奇,並進一步提出疑問:事件曝光後,消息究竟有沒有在校園內傳開?他甚至以帶有調侃意味的角度表示,如果男教師拍攝成人影片的事情被學生知道,或許會被部分男學生當成偶像。標籤: 合作媒體賴傳媒

惡劣!裝易燃有害化學溶液鐵桶亂丟山區 兩名無良業者落網一人遭羈押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苗栗報導】苗栗警分局日前接獲報案,位於苗栗市南勢坑段西山公墓附近的竹林空地遭棄置大批廢棄物,甚至包括易燃性有害事業廢棄物桶裝化學溶液(乙酸乙酯)30餘桶,員警立即會同各權責單位實施聯合稽查,確認該行為已涉嫌《廢棄物清理法》,隨即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鎖定涉案車輛後報請苗栗地檢署林暐家檢察官指揮偵辦,22日將62歲鄭姓男子、46歲劉姓男子兩嫌拘提到案,警詢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其中鄭嫌經苗栗地方法院獲准羈押、劉嫌則限制住居。 苗栗市西山公墓附近竹林遭棄置大批廢棄物,甚至包括易燃性有害事業廢棄物桶裝化學溶液(乙酸乙酯)30餘桶。翻攝畫面 經查鄭嫌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明,非法收取有害廢棄物,並夥同劉嫌駕駛自用小貨車,載運裝載營建事業廢棄物(廢磚、混凝土塊、碎石棉瓦片等)50餘袋太空包及易燃性有害事業廢棄物桶裝化學溶液(乙酸乙酯)30餘桶,任意棄置、傾倒在苗栗市西山公墓附近的竹林空地上,企圖藉此從中牟利。 遭棄置的大批廢棄物。翻攝畫面 苗栗警察分局表示,無良業者為節省清運費用,隨意丟棄事業廢棄物,造成環境不可回復性污染,呼籲土地所有人應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以免遭人任意棄置廢棄物,民眾若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上有疑似載運或棄置廢棄物時,應立即向環保局與警方報案,共同打擊環保犯罪。 遭棄置的大批廢棄物。翻攝畫面標籤: 合作媒體賴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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