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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最「美」地標來了!美村綜合服務園區第3季啟用,昔美軍俱樂部華麗轉身全齡社福基地
台中最「美」地標來了!美村綜合服務園區第3季啟用,昔美軍俱樂部華麗轉身全齡社福基地M傳媒地方中心/報導台中最「美」的地方,即將正式登場。坐落於西區美村路的「美村綜合服務園區」,歷經多年規劃與施工,終於預計於今年第3季正式啟用。這座承載台美冷戰歷史的建築,從最早的美軍俱樂部、聯勤招待所,到荒廢多年的閒置空間,如今以「新舊共融」的姿態重生,不僅是西區最大的社福基地,更將成為台中最具歷史深度的新地標。一甲子歷史見證:從美軍俱樂部到聯勤招待所美村綜合服務園區的前身,是許多老台中人記憶中的「聯勤招待所」,而它的故事要追溯到民國51年。當時因應美軍駐台需求,這棟建築作為美軍俱樂部及外僑招待所啟用,設有32間房間,提供住宿、社交、餐廳等功能,是台美往來的重要歷史見證。民國68年台美斷交後,建物由國防部接管,改為聯勤招待所繼續營運,直到95年聯勤司令部裁撤後停業,從此閒置荒廢超過十年。地方居民飽受髒亂、治安問題困擾,這塊黃金地段成了西區最大的一塊「城市空白」。轉機出現在104年。在前市長胡志強與時任立委盧秀燕爭取下,國防部同意無償移撥作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為這座歷史建築的重生開啟第一道門。新舊共融的設計哲學:保留牆面、守護老樹、復刻記憶「美村綜合服務園區」的規劃並非粗暴的拆除重建。台中市社會局指出,市府採「局部保存、新舊共融」原則,保留舊建物部分牆面,設計歷史迴廊,讓民眾於迴廊漫步時可近距離觀察當年建物使用的空心磚。園區1樓及2樓規劃歷史展示區,供民眾回顧過去美軍在台中的生活點滴;園區入口更復刻聯勤招待所大門,並重新鑲嵌民國51年的竣工銘牌,象徵舊時與今時的融合。更值得一提的是對自然的守護。園區保留及新植85棵樹木,綠意盎然,讓這座歷史建築在新生之餘,仍保有與土地共生的溫度。建設局長陳大田強調:「這不只是蓋一棟新的公共建築,更是在守護這片土地的記憶。」這項工程也榮獲第25屆國家建築金質獎肯定。不過,這套「局部保留」的方案並非毫無爭議。文史團體曾呼籲應將建物完整保留,對市府僅保留牆面的做法表達不滿與遺憾。盧秀燕當時回應,建物本身不符合古蹟資格,但市府仍盡量做到原貌保留,透過意象呈現延續這段歷史記憶。六大社福功能一次到位,全齡共享的暖心園區蛻變後的美村綜合服務園區,不只是歷史建築,更是西區最完整的社福據點。園區規劃涵蓋六大功能:親子館、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婦女發展基地、世代共融基地、志願服務推廣中心,以及台中市首創的兒童運動中心。從0歲到99歲,從育兒到樂齡,全部包辦。各樓層配置也相當明確:1樓規劃親子館及世代共融基地,2樓設婦女發展基地和公設民營托嬰中心,3樓為非營利組織和志工發展服務中心,4樓則保留為兒童運動中心。地下3層另規劃98席停車位,試圖紓解周邊停車問題。市府已在今年4月公告場地使用管理及收費要點草案,並將於4月24日舉辦說明會,為開幕做最後準備。隱憂浮現:停車位夠嗎?多單位進駐管理整合成挑戰儘管園區規劃完善,但地方民代已提出兩個關鍵隱憂。第一是停車問題。園區緊鄰審計新村、國美館等人氣景點,周邊停車原本就一位難求。園區新增98個汽車停車位,但開放後勢必引進新的人流,停車壓力恐怕不減反增。第二是管理整合。園區未來有多個營運單位進駐,民進黨市議員黃守達憂心,若「各自為政」,整體管理整合勢必面臨挑戰。M編觀點:歷史厚度+社福密度,西區房市的隱形利多美村綜合服務園區的啟用,對周邊房市而言是一項「隱形利多」。它不是商場、不是重劃區,不會直接拉抬房價,但它帶來的是生活機能的全面提升——公托、親子館、兒童運動中心,這些都是年輕家庭最需要的基礎設施。加上園區鄰近審計新村、草悟道商圈,未來串聯起來將形成一個兼具歷史深度與現代機能的城市亮點。對於考慮在西區置產的小家庭來說,這座園區的啟用,意味著「托育、休閒、停車」三大痛點一次獲得緩解。圖/臺中市政府標籤: M傳媒合作媒體賣厝阿明
台南土地開發總面積破千公頃!33區82座公園拼出AI城市新腹地,12案今年動工
台南土地開發總面積破千公頃!33區82座公園拼出AI城市新腹地,12案今年動工M傳媒地方中心/報導台南市的土地開發量能,正在用「千公頃」為單位狂飆。台南市副市長趙卿惠今(20)日代表市長黃偉哲主持市政會議,地政局在會中交出亮眼成績單:自2019年以來全市已推動33處開發區,總面積達1,064公頃,相當於41座大安森林公園。更關鍵的是,今年預計再開工12案,總面積544.6公頃、總經費290億元,這場土地開發的巨輪,正全面駛向南科、永康、漁光島等重點區域。AI產業搶地潮來襲,台南用千頃土地接招趙卿惠在會中講得很白:一座城市要能招商引資及持續發展,最重要關卡就是土地取得。目前適逢台灣AI產業擴大布局的契機,能吸引到全球科技大廠來台南落地生根,是全體市民的福氣。這番話的背後,是台南土地開發的驚人數據。地政局統計,自2019年至今累計完成33案開發,總開發面積1,064.15公頃,已取得公共設施用地392.37公頃,並開闢82座公園。開發過程強調人本環境設計、管線下地共構、景觀品質提升及排水防洪規劃,同時提供建築用地,滿足都市發展需求。台南的土地開發策略,本質上是「先備好土地,等廠商進駐」。南科三期、AO區段徵收、永康砲校二期,每一塊都是為科技大廠量身打造的產業腹地。當其他縣市還在為土地取得焦頭爛額時,台南已經用千公頃的開發量能,搶先卡位AI產業的下一波設廠潮。今年12案同步開工,南科AO、永康車站、漁光島全入列地政局進一步揭露今年預計開工的12案名單,分布於新營、學甲、下營、安定、永康等區,涵蓋學甲大灣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區、南科AO區段徵收區、永康車站北側與大同重劃區、東區機35重劃區、新營第二市場重劃區、永康砲校(二期)、二王重劃區、安南朝皇重劃區、漁光島南北側重劃區、下營市地重劃區等,總面積約544.60公頃,總經費約290.09億元。趙卿惠特別提醒地政局,土地開發的必要期程較為繁瑣冗長,在推動過程要持續與地方溝通,並注意施工期間空氣品質、噪音與交通影響,確保公共安全與職業安全,讓各項工程如期穩健推進。M編觀察:這12案的區位布局相當有意思。南科AO區段徵收直接對接科技產業需求,永康車站北側與砲校二期鎖定市區擴張紅利,漁光島南北側則瞄準觀光與高端住宅市場。三路並進,台南的土地開發策略顯然不是亂槍打鳥。不只蓋房子,還附贈88公里人行道、1.5萬棵樹這些土地開發案不是只有「整地賣地」這麼簡單。地政局指出,待開發完成後,預計可新增人行道約88公里、道路64公里、停車空間5,184格,種植約1.5萬棵樹木,並增加約45萬立方公尺滯洪量,同時提供約331公頃可建築用地,提升整體都市機能與防災韌性。這不只是建商的土地庫存,這是城市的基礎建設升級。88公里人行道代表行人不用再與車爭道,1.5萬棵樹木代表熱島效應有解,45萬立方公尺滯洪量代表極端氣候下的淹水風險降低。這些數字,比房價漲多少更有感。台南的土地開發量能確實驚人,但M編也要點出這是一把雙面刃。正面來看,331公頃可建築用地的釋出,對於緩解台南房市供給壓力、抑制房價過熱有直接幫助。加上88公里人行道、5,184格停車位等公共設施到位,整體居住品質將顯著提升。但反面來看,大量土地釋出也意味著「建商搶地、推案暴增」的風險。若供給量一次開出過猛,短期內可能造成區域房市供需失衡,尤其是外圍重劃區,投資客搶進後的轉手壓力不容小覷。趙卿惠在會中特別強調,施工期間要注意空氣品質、噪音與交通影響,確保公共安全與職業安全。這番話也點出土地開發過程中,最容易被忽略的「施工陣痛期」工地揚塵、砂石車進出、交通黑暗期,都是周邊居民必須承受的代價。圖/台南市政府標籤: M傳媒合作媒體賣厝阿明
阿明幫你算成本|老宅單價俗擱大碗,中古屋卡中間不上不下?
阿明幫你算成本|老宅單價俗擱大碗,中古屋卡中間不上不下?文/賣厝阿明知識+「阿明,我預算有限,到底該買30年以上的老宅,還是屋齡10幾年的中古屋?」
這個問題阿明被問了不下百次。老宅入手門檻低,單價可能只有同區新成屋的一半,但後續修繕費、管線重拉、甚至結構補強,可能花掉好幾百萬。中古屋單價比老宅高,但屋況相對穩定,修繕費相對可控。到底哪個才是真正的「划算」?今天阿明就用一張表,幫你把兩種選擇的真實成本算透透。先搞懂定義:老宅 vs 中古屋,差在哪?在開始算帳之前,阿明先幫大家定義清楚。房市對「老屋」沒有統一標準,一般來說,屋齡超過25年就算是高齡建築,而30年以上基本可以歸類為「老宅」。至於「中古屋」,通常指屋齡10到20年左右的房子,屋況相對穩定,但單價也比老宅高出一截。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2025年第一季,全台平均買賣屋齡已高達30.89年,創下歷史新高。更驚人的是,台北市屋齡30年以上住宅交易佔比高達55%,等於每兩間房子交易就有一間是老屋。第一關:購屋門檻,老宅單價真的俗擱大碗=先看購屋當下的成本差異。以雙北為例,新成屋或預售屋每坪動輒數十萬甚至百萬起跳,但屋齡30年以上的老宅,即使位於蛋黃區,價格往往比新屋便宜兩到四成。同樣買30坪,老宅單價假設40萬,總價1,200萬;中古屋單價50萬,總價1,500萬;新成屋單價65萬,總價1,950萬。光看總價,老宅比中古屋省300萬,比新成屋省750萬。對首購族來說,這筆價差就是「能不能上車」的關鍵。但阿明要提醒,老宅的貸款條件通常比較差。銀行在評估老屋時,通常會因為屋況將鑑價打折,貸款成數可能不高,貸款年限也會比較短。若再加上後續的裝修費用,購屋往往需要準備較多的現金。也就是說,老宅表面上總價低,但自備款比例可能比中古屋高出許多。第二關:裝潢翻修費,老宅的隱形成本才是大魔王這是兩種選擇最大的分水嶺。中古屋(屋齡10到20年):裝潢費用以輕度到中度翻新為主,每坪約3到6萬元。30坪的房子,裝潢費大約90萬到180萬。主要花在油漆、地板更換、局部衛浴廚房更新,水電管線如果沒有明顯老化,通常不需全面重拉。老宅(屋齡30年以上):裝潢費用以全室翻新為主,每坪約6到10萬元,甚至更高。30坪的老宅,裝潢費大約180萬到300萬,甚至更多。為什麼這麼貴?因為老宅的基礎工程不能省,水電管線全面更新、防水重做、結構補強、拆除清運,每一項都是錢。阿明幫你拆解老宅翻新的主要花費:水電管線更新約佔總預算的25%到30%,30坪房子這項就要花掉數十萬;防水與漏水修繕,特別是浴室、屋頂與窗框周圍,做不好未來要重修兩次;拆除與清運費,拆下來的廢棄物一車從8,000到15,000元不等,全拆至少10車以上。室內設計師也指出,老屋翻新預算中,基礎工程(水電、防水、拆除)應該佔總預算的40%到50%,這塊是最不能省的。很多人買老宅時高估自己的DIY能力,低估屋況問題的嚴重性,結果「省下購屋款,花在維修上」。第三關:長期持有成本,老宅修繕無底洞?裝潢費一次燒完就沒事了嗎?錯,真正的考驗在入住後。老宅因屋齡高,管線老化、漏水、壁癌等問題可能不定期浮現,修繕頻率與金額難以預測。老屋的水電管線可能存在老化、鏽蝕或配置不符現代標準的問題,容易引發漏水或短路等安全隱憂。這些支出往往無法轉為房價溢價,反而成為沉沒成本。中古屋屋況相對穩定,修繕需求較低,持有成本相對可控。雖然還是可能遇到局部漏水或設備故障,但頻率與金額通常遠低於老宅。不過老宅也有一個隱形優勢:有些沒有管理費或管理費極低。早期公寓或華廈沒有電梯、沒有請管理員,自然不用繳管理費。中古大樓則有管理費支出,每月數千元不等,長期累積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第四關:保值性與地段,老宅贏在地段,中古屋贏在屋齡老宅最大優勢是地段。多數老宅位於市中心,交通便利、生活機能完善,而新建案則多位處蛋白區甚至蛋殼區。對自住型買方而言,精華區老屋往往更能滿足實際生活需求。老屋還有「都更」或「危老重建」的潛在價值,讓許多人視為「轉機型資產」。但品嘉建設胡偉良提醒,都更並非短期內必定發生。現實中,不少社區卡在整合難、釘子戶或稅制不利等問題,讓都更遙遙無期。若購屋時僅憑「未來一定會改建」的想像,恐怕最終只是買到一棟逐漸老化、難以轉手的房子。中古屋的保值性則來自「屋齡尚可、屋況穩定」,轉手時買方接受度較高,銀行貸款條件也較好。但缺點是單價比老宅高,增值空間相對有限,且多位於已開發區域,缺乏都更題材。阿明把兩種選擇的真實成本攤在陽光下給你看:老宅(屋齡30年以上):總價約1,200萬,裝潢翻修費約180至300萬,長期修繕風險高,貸款成數較低、年限較短,地段通常極佳、機能成熟,有都更潛力但不保證,適合現金充足、有裝修經驗、願意花時間盯工、重視地段的務實派買家。中古屋(屋齡10至20年):總價約1,500萬,裝潢翻修費約90至180萬,長期修繕風險中等,貸款條件相對正常,地段尚可、機能穩定,保值性來自屋況穩定,適合不想煩惱修繕、預算有限但求穩定、重視管理與居住品質的穩健派買家。看到沒有?老宅表面上比中古屋省300萬,但裝潢費多花90到120萬,長期修繕風險更高,貸款條件更差。十年結算下來,兩者的總持有成本其實在伯仲之間,根本沒有誰絕對划算。如果你正在老宅和中古屋之間猶豫,阿明給你三個具體建議:第一,先算清楚自己的現金水位
老宅總價低,但裝潢費要一次拿出來,加上貸款成數可能較低,自備款需求反而比中古屋高。不要只看總價就衝動下訂。第二,不要高估自己的裝修能力
老宅翻新是一場硬仗,從拆除、水電、防水到木作油漆,工序複雜、預算容易追加。如果你沒有裝修經驗、也沒有可信賴的設計師或統包,老宅的「便宜」可能會變成一場噩夢。第三,地段永遠是王道
如果你買的老宅位於市中心、交通便利、生活機能完善,即使屋齡高,保值性還是相對穩健。但如果你買的是郊區老宅,地段沒優勢、都更沒機會,那真的只是買到一棟逐漸老化的房子。老宅買的是「地段加想像」,中古屋買的是「穩定加安心」。想清楚自己是哪一種人,答案自然浮現。標籤: M傳媒合作媒體賣厝阿明
合建分屋地主別以為沒事!拿房子也要繳契稅,60天內沒申報小心罰款上門
合建分屋地主別以為沒事!拿房子也要繳契稅,60天內沒申報小心罰款上門M傳媒財經中心/報導「我跟建商合建分屋,土地是我的、房子也是用我的名義當起造人,這樣為什麼還要繳契稅?」這是許多地主在都更或合建時最常問的問題。答案是:不但要繳,而且60天內沒申報還會被罰。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近期接獲地主阿哲詢問:與建設公司合建分屋,房屋興建完成後分配取得部分房屋,是否需要申報契稅?財稅局給出的答案非常明確,要,而且是以「交換」名義課稅。合建分屋不是免稅,是「交換」不是「自建」很多地主有個迷思:土地是我的、房子也是用我的名字當起造人申請建照和使用執照,從頭到尾沒有買賣移轉,為什麼要繳契稅?財稅局解釋,合建分屋在稅法上的定性是:地主用土地持分和建商「交換」房屋。表面上看起來是建商幫你蓋房子,但實際上是你把部分土地移轉給建商,換取建商為你興建的房屋,這就是一種交換行為。依《契稅條例》第12條規定,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申報納稅。M編翻譯:不要以為名字從頭到尾都在你身上就沒事,國稅局看的是「實質課稅」你拿土地換房子,該繳的稅一毛都跑不掉。稅率怎麼算?等值部分2%、超額部分6%搞清楚要繳稅之後,下一個問題是:要繳多少?財稅局說明,合建分屋屬於「交換」性質,交換價值相等的部分,適用2%的交換稅率;如果換來的房屋價值高過土地價值,超出部分則按6%的買賣或贈與稅率課徵契稅。以地主阿哲的案例試算:建設公司與阿哲約定合建分屋,房屋興建完成後,阿哲以起造人名義取得使用執照,分配得核定契價1,000萬元的房屋,同時移轉公告現值800萬元的土地給建設公司。800萬元屬等值交換:800萬 × 2% = 16萬元剩餘差額200萬元:200萬 × 6% = 12萬元合計應納契稅:28萬元M編幫你畫重點:等值的部分只要2%,超出的部分跳升到6%,差3倍。 如果你的土地公告現值很低、但分回的房屋價值很高,超出部分會讓你很有感。60天內沒申報,怠報金罰到你痛更關鍵的是申報期限。財稅局特別提醒,地主採合建分屋方式取得房屋,應在使用執照核發日起60日內完成契稅申報與繳納,以免逾期受罰。逾期會怎樣?依規定,未依期限申報者,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1萬5,000元。若經查獲匿報或短報,除補稅外,還會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鍰。M編翻譯:28萬的契稅,如果忘了申報,怠報金最高1.5萬,聽起來好像不多。但如果是故意匿報、短報被抓到,罰鍰可是28萬起跳、最高84萬,這筆帳就很可觀了。特殊情況:子女當起造人要繳6%贈與契稅還有一種情況更要注意。如果你合建分屋,直接把起造人登記為子女名下,稅務局會認定這是「贈與行為」,子女必須申報6%的贈與契稅,而不是2%的交換契稅。舉例來說,地主A合建分屋取得核定契價600萬元的房屋,若以自己為起造人,應繳交換契稅(等值部分2%、差額部分6%);但若直接以子女B、C為起造人,子女就要申報贈與契稅合計36萬元(600萬 × 6%)。M編提醒:想用合建分屋順便贈與給子女?國稅局早就盯上這條路了。台中市稅務局2024年查核254件,就發現61件應認定為贈與行為,累計補徵660萬元。M編總結合建分屋看似「你出地、他蓋房」,但稅務上的地雷比你想像的多。地主取得房屋要申報契稅、等值部分2%超額6%、60天內要完成申報、逾期有怠報金、短報有罰鍰、子女當起造人要繳6%贈與稅。拿到使用執照那一刻,不是慶功宴的開始,是60天倒數計時的開始。 該申報的契稅一毛都不能少,別等到罰單上門才後悔。標籤: M傳媒合作媒體賣厝阿明
「八德外役監」跳票又擺爛廠商財報未認列 監察院出手糾正矯正署允促加速改善
根據監察院公布的調查意見,本案總經費達新台幣27億3,042萬9千元,統包契約金額為24億2,146萬9,047元。截至115年1月止,第1階段仍有253項缺失待改善,第2階段更高達4,846項缺失尚未完成改正。監察院認為,八德外役監於工程執行與驗收作業上有明顯怠失,矯正署督導不周,法務部亦未善盡督導責任,因此依法提出糾正。此外,審計部也曾於114年6月2日函請行政院指出,統包繼受廠商施作進度嚴重落後,累計逾期天數已達契約計罰上限,顯示本案不僅延宕已久,相關履約風險也早已浮現。監察院並進一步揭露,第1階段工程初驗缺失曾高達2,279項,歷經17次複驗後仍有缺失未改善,正式驗收時仍存366項問題。針對外界質疑「114年10月17日是否真正竣工」,監察院報告也提出疑問。報告指出,截至115年1月28日止,第2階段仍有多達4,846項缺失待改正,且八德外役監直到115年1月9日才通知廠商須於2月7日前完成改善,所謂「竣工」是否僅止於形式認定,仍有待相關機關進一步說明。矯正署表示,將加速改善各項缺失,並已依契約檢討廠商逾期責任,針對可歸責部分連續計罰違約金,自113年12月起暫停給付價款,且不發還履約保證金,從嚴究責。矯正署指出,八德外役監新建統包工程自啟動以來,原規劃應於111年間陸續完成,惟期間遭遇原承包廠商無法履約,後續另覓繼受廠商,加上新冠疫情衝擊及廠商內部經營爭議等因素,導致工程期程大幅延後。第1階段工程延至112年3月2日始竣工,逾期365日;第2階段工程則延至114年10月17日才聲稱竣工,逾期更高達1,073日。八德外役監自112年7月25日即已先行進駐部分區域使用,但依監察院調查,從112年7月25日至115年1月1日間,相關關鍵設備竟無完整維護保養紀錄,涵蓋電梯、高低壓電力、緊急發電機、供水泵浦、鍋爐、污水處理及消防安全等重要系統,恐對監所營運安全及後續保固履約衍生爭議。備受關注的是,業界傳出承包廠商隆銘綠能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完全未認列統包本案的相關收支損益,恐影響投資人權益。監察院同時點出,八德外役監在明知繼受廠商面臨財務與訴訟壓力下,仍未立即啟動更強制作為。外界質疑,既然廠商多年未能如期完工,且缺失反覆改善未果,主辦機關為何未依契約及公共工程處理要點,採取自行改善、由第三人代為施工,或動用銀行履約保證金等手段處理,是否造成國家損失擴大,值得相關權責單位進一步追查。矯正署則強調,各階段工程目前均已取得使用執照,並完成送水送電,完工後即依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定辦理驗收,逐項檢討缺失並限期改善。針對本案後續控管,矯正署已配合法務部公共建設推動會報進行定期列管,每週派員實地督訪,召開專案檢討會議,並由八德外役監每日督管廠商施工進度,必要時將依契約採取自行改善、由第三人改善或續行工作等方式,力求在兼顧工程品質與戒護安全前提下,完成計畫目標。矯正署也表示,為及早發揮工程效益、紓解北部監所超額收容壓力,已在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相關指引下,自115年3月起陸續移禁北部地區一般受刑人,預計年底可達收容700人目標,期盼藉由現代化矯正空間與設備,提升戒護安全與整體矯正效能。整起八德外役監工程爭議,從延宕、缺失、驗收到維護保養紀錄不足,層層暴露公共工程管理及監督機制問題。隨著監察院正式糾正法務部及矯正署,後續責任追究、缺失改善進度,以及相關廠商違約責任與損害賠償處理,勢將持續成為外界檢視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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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租霸比吃霸王餐還輕鬆?房東淚訴:官司打一年,欠款追不回
當租霸比吃霸王餐還輕鬆?房東淚訴:官司打一年,欠款追不回M傳媒/綜合報導「吃霸王餐」當場被攔、報警送辦;「坐霸王車」立刻被司機逮住、依法處理。但有一種「霸王行為」,明明造成他人重大財產損失,卻感覺可以全身而退,那就是「當租霸」。近期網路論壇與房東社群熱議一個話題:「當租霸是不是比吃霸王餐、坐霸王車還輕鬆?」不少房東現身說法,控訴現行制度讓不付房租的房客可以賴著不走長達數月甚至一年,最後偷跑掉也沒什麼嚴重後果。這樣的質疑,點出了台灣租屋市場長期以來的結構性痛點。民事 vs. 刑事關鍵差異為何吃霸王餐會立刻出事,當租霸卻能拖很久?法律專家指出,核心差異在於兩者的法律性質完全不同。吃霸王餐或坐霸王車,屬於「當場不付錢、明知無力支付卻故意消費」,容易被認定為刑法上的詐欺罪,屬於公訴罪。店家一報警,警方可直接介入偵辦,刑事程序相對快速,行為人面臨的是罰金、拘役或有期徒刑。然而,房客不付房租,在法律上屬於民事債務不履行。除非房客一開始就使用偽造身分、明顯無租屋意圖,否則單純的「沒錢繳租」,不會立刻構成刑事犯罪。更重要的是,我國法律對「居住權」設有高度保障,房東不得自行斷水斷電、換鎖或強制搬離房客財物,否則可能反過來觸犯強制罪。這道防火牆,本是為了防止房東濫權、造成弱勢房客流落街頭,卻也意外成為職業租霸的護身符。「標準租霸劇本」:拖、賴、跑綜合房東受害案例,一個典型的租霸流程大致如下:付一押一取得入住:先繳第一個月租金與一個月押金,順利入住。第二個月開始欠租:以各種理由拖延,如工作不穩、家裡急用、下個月一定補。利用法律程序拖時間:房東寄存證信函、提告遷讓房屋,法院審理動輒數月。期間房客繼續居住,不再支付任何費用。強制執行前夕落跑:等到法院判決下來、房東聲請強制執行,房客早已搬離,留下滿屋垃圾與破壞痕跡。換個地方重複操作:由於沒有強制性的全國租客黑名單,同一手法可反覆在不同縣市、不同房東身上施展。整個過程下來,房東損失的不只是數月到一年的租金,還有訴訟費用、律師費、房屋修繕費,以及無法計算的時間與精神成本。當租霸真的「沒事」嗎?雖然程序冗長,但當租霸絕非毫無代價。律師提醒,租霸最終可能面臨以下後果:一、積欠租金全額追討房東取得勝訴判決後,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租霸的薪資、名下財產、銀行存款。二、額外賠償違約金與不當得利租約終止後至實際搬離前,房客仍須支付「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加上合約載明的違約金,總金額往往遠超過原始欠款。三、信用破產,求職租屋處處碰壁法院判決會留下民事債務紀錄。未來若要向銀行貸款、辦信用卡、甚至租下一間房子,房東或銀行一查聯徵或法學資料庫,就會看到這筆不良紀錄。四、踩到紅線仍可能吃上刑事官司若租霸不只欠錢,還破壞房屋結構、拆走設備,可能構成刑法毀損罪。若威脅房東、恐嚇不搬,則涉及恐嚇罪。房東自救:簽約公證是最強武器面對制度上的先天劣勢,租約務必辦理公證,並載明「逕受強制執行」條款。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的租約,一旦房客欠租達兩個月(扣除押金後)或租期屆滿不搬,房東可跳過冗長的訴訟程序,直接持公證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趕人。這項機制至少可省下三到六個月的訴訟等待時間,是目前法律架構下最有效方式。此外,簽約前嚴格篩選房客,要求提供工作證明、在職證明、前房東推薦信,甚至付費查詢聯徵中心的「房東查閱」服務,都能大幅降低遇到租霸的風險。專家呼籲:修法設立「租客黑名單」機制不動產法律學者與房東團體近期持續呼籲,政府應參考日本、美國等國家的作法,建立全國統一的「惡意欠租房客資料庫」,在不違反個資法的前提下,讓房東在出租前能查詢對方是否有重大欠租紀錄。同時,建議放寬「逕受強制執行」的適用條件,或縮短現行強制執行的行政流程,讓房東在遇到租霸時,不必經歷漫長的司法折磨。一名受害房東在受訪時無奈地說:「我不是要欺負弱勢,我只是想把房子租給真正需要、也願意付租金的人。現在的遊戲規則,讓守法的房東比不守法的房客還辛苦。」標籤: M傳媒合作媒體賣厝阿明
新青安1.0、2.0大PK!從低利上車到精準補助 首購族先看懂7大差異
新青安1.0、2.0大PK!從低利上車到精準補助 首購族先看懂7大差異M傳媒房產中心/綜合報導新青安1.0將在今年7月31日屆期,市場高度關注新青安2.0是否在8月1日接棒上路。根據目前公開資訊與市場傳出版本,新青安2.0不再只是延長優惠,而是從原本的「低利支持首購」轉向「精準扶助自住」,補貼方式、申貸資格、排富條件與年齡限制都可能出現變化。現行新青安1.0自112年8月1日上路後,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1000萬元、貸款年限延長至40年、寬限期延長至5年,成為近年首購族最重要的政策房貸工具。財政部國庫署資料顯示,112年8月1日起本項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1000萬元,貸款年限延長至40年,寬限期延長至5年,以新貸戶適用為原則。不過,新青安1.0上路後也引發推升房價、放大購買力與補貼資源是否錯置等爭議。近期市場傳出,新青安2.0將新增排富、房屋總價限制、年齡限制與「80條款」,婚育家庭額度也可能提高至1500萬元;行政院則表示,目前仍在跨部會研議與統整階段,方案尚未正式提案至行政院。第一回合:貸款額度新青安1.0一般貸款最高額度為1000萬元,這也是過去首購族最有感的政策誘因之一。對高房價都會區來說,1000萬元額度雖然不一定足以完全解決購屋壓力,但確實降低不少家庭初期資金門檻。新青安2.0目前傳出一般額度仍維持1000萬元,但針對婚育家庭可能提高上限,最高可望來到1500萬元。這代表新版政策不再只是「首購族人人一樣」,而是可能依照家庭結構與婚育需求做差異化支持。1.0是一般首購統一支持;2.0可能改成一般首購維持1000萬元,婚育家庭另外加碼。第二回合:利息補貼新青安1.0最大亮點,是政府與公股銀行合計補貼2碼,使一段式機動利率明顯低於一般房貸。這也是很多首購族選擇新青安的主因。新青安2.0則傳出將改採「3加4」補貼退場設計。前3年延續原有補貼架構,由內政部補貼1.5碼、公股銀行吸收0.5碼,合計仍是2碼;但第4年起,內政部補貼逐年減少,預計第6年退場,公股銀行則補貼至第7年結束。這代表政府仍願意在前期幫首購族降低壓力,但不再讓低利補貼長期化。1.0是低利補貼更有感;2.0是前期支持、後期逐步回到市場機制。第三回合:貸款年限與寬限期新青安1.0提供最長40年貸款年限、最長5年寬限期,對首購族來說,最大好處是月付壓力降低。尤其剛買房的前幾年,裝潢、家具、育兒、生活開銷一起來,寬限期確實能提供緩衝。新青安2.0目前傳出一般貸款年限與寬限期可能維持與1.0相近,也就是最長40年、寬限期最長5年。不過,公股行庫先前曾建議將寬限期縮短至3年,以降低寬限期結束後的還款壓力,最後是否採納仍待拍板。1.0已確定是40年、5年寬限;2.0目前傳出可能維持,但仍有縮短討論空間。第四回合:申貸資格新青安1.0主要鎖定成年、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自有住宅者,強調首購與無自宅資格。申貸後房屋也必須符合自住使用精神,不應變成出租或投資工具。新青安2.0除了延續無自宅與自住精神外,可能進一步加入更嚴格條件,包括借款人年收入上限、房屋總價上限、年齡限制與高價住宅排除。也就是說,2.0會更像「精準版政策房貸」,而不是單純放寬購屋能力。1.0看重無自宅首購;2.0可能再加上收入、總價、年齡等多重限制。第五回合:排富條款新青安1.0沒有明確以年收入排富作為主要門檻,因此只要符合無自宅等條件,高所得首購族也可能使用政策優惠。新青安2.0則傳出新增排富設計,貸款人年收入上限可能訂在200萬元,房屋總價也會設定天花板,例如台北市可能以3500萬元作為門檻。相關媒體報導也指出,新版方向包含年收200萬元排富、房屋總價限制等變革,但行政院已說明仍在研議中。這項改變的目的,是避免政策資源流向高所得或高總價住宅,讓補貼更集中在真正需要協助的自住族。1.0比較像廣泛支持首購;2.0則可能把高所得、高總價族群排除在外。第六回合:年齡限制新青安1.0主要是成年即可申請,沒有明確設計50歲上限或80條款。新青安2.0則傳出借款人須50歲以下,並新增「80條款」,也就是借款人年齡加上貸款年限不得超過80年。例如40歲申貸,最長可能貸40年;45歲申貸,最長可能貸35年。這項設計主要是避免長年期房貸一路延伸到退休後,造成未來還款風險。畢竟40年房貸雖然能降低月付,但如果借款人年齡較高,退休後收入下降,家庭現金流壓力可能大幅增加。1.0年齡限制較寬;2.0可能更明確鎖定年輕首購與成家族群。第七回合:政策目的新青安1.0的核心目的,是降低首購族購屋門檻。在房價高、薪資追不上房價的環境下,透過低利、高成數、長年期與寬限期,讓更多無自宅家庭有機會進場。新青安2.0的政策目的則更偏向「修正副作用」。它不是完全取消支持,而是希望把資源用得更精準,避免低利政策被拿來推升房價,也避免補貼流向高所得、高總價或非必要族群。1.0是幫首購上車;2.0是幫真正自住的人站穩。一張表看懂新青安1.0 vs 2.0PK項目新青安1.0新青安2.0研議方向上路時間112年8月1日最快可能8月1日銜接一般貸款額度最高1000萬元一般額度傳維持1000萬元婚育家庭額度無明確加碼最高可望提高至1500萬元貸款年限最長40年傳可能維持40年寬限期最長5年傳可能維持5年,但曾有縮至3年建議利息補貼政府與公股銀行合計補貼2碼前3年補貼,後續逐步退場排富條款較無明確排富年收入可能設200萬元上限房屋總價限制較無明確總價天花板可能設總價上限,排除高價住宅年齡限制成年即可,限制較寬可能須50歲以下80條款無年齡加貸款年限不得逾80年政策定位降低首購門檻精準扶助自住、婚育與無自宅家庭從新青安1.0到新青安2.0,可以看出政策思維正在轉變。1.0比較像是「先幫首購族跨過門檻」,透過低利、高成數、長年期與寬限期,讓無自宅家庭有機會買房。但副作用也很明顯,當市場供給不足、房價偏高時,政策紅利可能被價格吸收,最後變成買方貸得更多、總價也更高。2.0則比較像是「把政策收回精準軌道」,透過排富、總價上限、年齡限制與補貼退場,讓資源集中在真正需要協助的自住族與婚育家庭身上。對購屋族來說,最重要的不是1.0好還是2.0好,而是要看自己是否真的符合資格,以及未來還款能力是否撐得住。政策房貸可以降低初期壓力,但不能替民眾承擔30年、40年的房貸。新青安1.0讓更多人看見買房機會,新青安2.0則要避免機會變成風險。真正健康的政策,不是讓大家借更多,而是讓需要居住的人買得起、貸得過,也能長期住得穩。標籤: M傳媒合作媒體賣厝阿明
欠稅大戶7月1日全民點名!個人欠千萬、公司欠五千萬就上榜 黃任中連年蟬聯
欠稅大戶7月1日全民點名!個人欠千萬、公司欠五千萬就上榜 黃任中連年蟬聯M傳媒|綜合報導財政部每年一度的「欠稅大戶公開處刑」即將登場。各稽徵機關將於7月1日上午8時起,在官方網站公告轄內重大欠稅人資料,名單一路公開至12月31日,長達半年。這項措施自2010年實施以來,已邁入第16年,累計公告欠稅金額逾千億元。儘管年年點名,榜上前20大欠稅戶幾乎都是老面孔,追稅成效屢遭外界質疑。欠稅門檻:個人1,000萬、營利事業5,000萬根據台北國稅局說明,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個人累計欠稅超過1,000萬元、營利事業累計欠稅超過5,000萬元,且案件已確定者,一律列入重大欠稅人公告名單。公告內容包括:欠稅人姓名或公司名稱、欠稅稅目、欠稅年度、欠稅及罰鍰金額,以及地址。若欠稅人為公司,將一併公告負責人姓名及地址。公告期間如欠稅金額有變動,國稅局也會同步更新。換言之,上榜者不僅欠稅金額被攤在陽光下,連住哪裡都無所遁形。對於企業負責人而言,個人資料與公司欠稅紀錄同時公開,形同「雙重打擊」。豁免條件:按時分期繳納值得注意的是,並非所有符合金額門檻的欠稅人都會被公告。台北國稅局指出,若欠稅人已獲准分期繳納,且按期繳納各期稅款,將不會被列入公告名單。但這不代表可以高枕無憂。只要有一期未依規定繳納,且剩餘欠稅金額仍達公告標準,就會被「補登」進名單,沒有任何寬限期。國稅局也提醒,由於金融機構代收稅款後到實際入庫存在作業時間差,若民眾在公告前已完成繳納,應儘快向國稅局提供繳款證明,以免因資料尚未更新而遭錯誤公告,影響個人或企業聲譽。年年公告、年年老面孔 追稅成效受質疑回顧去年公告情況,7月1日全國共公告868件,欠稅總金額約828億元,與前年相比件數減少47件、金額減少66億元。然而,攤開前20大欠稅大戶名單,幾乎年年都是熟面孔。以去年為例:第一名:已故股市聞人黃任中,積欠綜合所得稅加罰鍰,金額逾19億元第二名:高雄黃承志家族,綜所稅、遺產稅與罰鍰合計超過15億元第三名:黃任中姊姊夏黃新平,欠稅逾12億元黃任中已於2004年過世,但其名下欠稅紀錄至今仍高居榜首,每年都被重新公告。外界質疑,這樣的公告機制是否真能有效追回欠稅,還是僅淪為「每年一次的表演」?財政部過去曾表示,欠稅大戶多數已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或已將資產移轉至他人名下,導致行政執行困難。儘管《稅捐稽徵法》已修法延長欠稅執行期間,並加強追查財產流向,但從年年雷同的名單來看,追稅成效顯然有限。今年名單是否洗牌?外界關注隨著7月1日公告日將近,今年名單是否會有變化,以及過去一年來究竟追回多少欠稅,成為外界關注焦點。財政部強調,定期公告重大欠稅案件,目的在於透過輿論壓力促使欠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同時也讓社會大眾了解政府追討欠稅的決心。不過,也有學者認為,若公告機制無法搭配更有效的財產追查手段,最終仍難以撼動真正的「欠稅大戶」。國稅局呼籲,欠稅人應盡速繳清稅款,切勿心存僥倖。畢竟,一旦名字登上公告名單,不只金錢損失,恐怕還要面對來自鄰居、客戶、甚至親友的異樣眼光。M傳媒將於7月1日第一時間為您整理最新欠稅大戶名單,敬請鎖定。示意圖/google map標籤: M傳媒合作媒體賣厝阿明
停車位代金新制上路!代金不是不能收,但不能用「車位售價」邏輯課錢
停車位代金新制上路!代金不是不能收,但不能用「車位售價」邏輯課錢M傳媒房產中心/綜合報導新北市停車位設置新制上路,引發房市討論。依新制方向,針對小坪數住宅、都市更新案件,以及鄰近捷運、台鐵、輕軌等大眾運輸場站周邊開發案,將採取更彈性的停車位設置機制。若基地條件受限、經審議後無法設置足額停車位,開發單位可繳納代金替代,其中汽車格代金為150萬元、機車格代金為30萬元,收入將投入公有停車場建設及周邊停車環境改善。政策原意,是讓停車位供給更符合實際需求。近年小宅化趨勢明顯,大眾運輸也逐漸普及,並非每一戶家庭都有汽車位需求;若所有建案都硬性配置足額車位,可能增加地下開挖與營造成本,最後反映在房價上。但新制爭議也在這裡。民眾質疑,建商繳了代金,這筆錢會不會最後還是加進房價?以前是不想買車位,卻常被房車搭售;未來會不會變成沒有車位,卻還在每坪單價裡分攤代金?專家指出,代金不是不能收,而是要合理。政府若允許建商少設停車位,要求繳納代金作為公共停車建設與停車環境改善基金,方向可以討論。但代金的本質應該是「公共設施替代成本」,而不是「一個車位市場價值」。停車位在房市裡有市場售價,可能150萬、200萬甚至更高,但那是車位作為不動產商品的價格,裡面包含土地、施工、管銷、市場供需與利潤。代金則不同,建商繳了代金後,並沒有取得可銷售、可出租、可使用的實體車位;購屋者也不會因此拿到車位。因此,若用車位售價邏輯課代金,就容易被質疑是變相增加開發成本。從建商角度來看,傳統模式下,車位雖有營造成本,但也能銷售回收;代金則是一次性支出,不會形成可出售資產。若這筆支出被納入總成本,最後很可能反映在房屋售價。制度若缺乏價格揭露,買方就難以判斷自己是否真的因為不買車位而省錢。當然,新制並非建商想不蓋就不蓋。依目前規劃,須經審議確認基地條件受限,且無法增設足額停車位,才可繳納代金替代。這也代表,未來審查標準是否嚴格、個案資訊是否公開,將成為制度能否取得信任的關鍵。M觀點:停車位代金制度不是壞事,但不能變成另一種看不見的房價成本。代金應依公共停車改善成本、區域停車需求與基地條件合理計算,而不是用「一個車位值多少錢」來徵收。如果少蓋車位真的讓購屋者少付錢,這就是政策效果;但如果車位沒了,代金卻藏進房價裡,買方只是換一種方式買單。未來購屋者看房時,不能只問有沒有車位,更要問建案是否繳代金、繳多少、周邊停車如何改善,以及價格是否真的反映產品差異。代金可以有,但必須合理、透明,不能讓沒有車位的人,還在房價裡替車位買單。圖/新北市政府標籤: M傳媒合作媒體賣厝阿明



